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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本人於4月底透過中信房屋土城捷運加盟店購買房屋,在講好價格後,本人簽訂房屋購買承諾書,並交付支票一張 但在此之後.賣方反悔且不願意出來履行簽約,中信房屋表示會處理這件事情,中信房屋的處理方式是先寄存證信函,再執行向法院申請假扣押,但在申請假扣押內容裡並沒有把買方要賣方賠償訂金加倍還的意思一起請求,只請求房屋公司服務費部分而已,後來也開調解委員會,中信房屋也不請本人一起參加調解委員會,只中信房屋跟賣方單獨協商,買方一直無法了解實際狀況,中信房屋都一直告訴本人等候消息,而且都要本人一直打電話去詢問,中信房屋才肯說明,直到5月下旬中信房屋打電話告知,賣方已將買賣標的物過戶給第三人,本人甚為不滿,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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