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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我 要 租 店 面 租賃條件為1. 有執照,可登記作為小吃店或餐廳2. 作為PUB使用,所以地下室較優,不擾民3. 40~100坪,租金4~7萬以內4. 地點不拘,但以交通便利之市中心為優5. 不要聲色聚集之地區,例如”X條通”地帶聯絡人:賴小姐0936198458陳小姐 093103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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