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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台北市政府稅捐處表示,房地產有逐漸回暖的趨勢,買賣房地產時,須繳納的稅目有契稅與土地增值稅;而土地增值稅自民國九十一年二月一日至九十三年一月三十一日的兩年內,減半徵收,因此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稅率僅有百分之五,有意買賣房地產的民眾可把握此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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