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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房地產交易熱絡,公平會提醒購中古屋的消費者,委託仲介業者向賣屋者議價時,可選擇支付斡旋金或免付訂金的要約書。公平會經消費者檢舉並進行調查,近日以僑茂房屋僅告知消費者付斡旋金,未盡透露完整資訊義務,決議處僑茂房屋二十五萬元罰鍰。只顧收取斡旋金公平會指出,房屋仲介交易過程中,仲介業者應充分提供資訊,以書面方式告知消費者可選擇斡旋金或無須支付訂金的內政部版要約書,委託房仲業者向賣主殺價,但僑茂房屋隱瞞資訊,只顧收取斡旋金,罔顧消費者權益。 僑茂房屋副總經理黃銘泰得知公司遭罰鍰後回應,買賣房屋交易過程已向消費者說明斡旋金與要約書的區別,「我們知道向公平會舉發的消費者是建築師,當
內容:錯就錯要勇於認錯,這是個羅生門事件,所謂公說公有理!商場上爾虞我詐,你要坑人別人也要坑你,技不如人就要虛心認錯,別怨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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